▪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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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级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中,继续对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进行支持,同时新增“节能环保产业链配套招商奖励”和“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奖励”。为了解以上三类项目推进情况,便于下一步政策资金申报,现就项目摸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项目摸排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对照《2020年合肥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合经信法规〔2020〕114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的支持方向、申报条件等,组织对辖区内符合“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奖励”“节能环保产业链配套招商奖励”和“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奖励”条件的项目开展摸排,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分别填报《合肥市2020年工业绿色发展重点项目情况表》《合肥市节能环保产业链配套招商项目情况表》和《2020年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情况表》。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需安排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对企业项目进行实地查看,确保项目实施真实性,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项目情况表汇总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处。
二、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
为确保下一步政策兑现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操作规程》明确的申报材料,提前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顺序编印成册(同时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版)。待2021年上半年市经信局发布资金申报通知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市级政策申报将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项目实施单位应提前登陆,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方便后续申报工作开展。
(二)节水型企业创建单位在完成创建工作后,需及时向市经信局提交验收申请,市经信局将统一组织验收。由于组织验收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资金顺利兑现,本次摸排务必将开展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的单位全部上报。
(三)本轮项目摸排将作为后续政策兑现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正式申报资金的前提条件。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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