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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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根据合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合科〔2020〕161号)有关规定,现将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区内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积极申报(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见附件1)。请各申报机构将《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2019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附件2)、《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月12日(星期二)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绩效评价数据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1400912@qq.com。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装订。
2.高新区科技局将对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提交年度绩效自查材料及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市科技局绩效评价通知要求,按推荐名额要求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
3.本次孵化器按照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分别进行绩效评价,高校建设的众创空间单独开展绩效评价。
4.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相关申报功能正在开发过程中,各申报单位在本次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公示后,在平台补报相关信息。
5.已获省科技厅2019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再重复参加此次市级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同一运营主体既运营孵化器,同时也运营众创空间的,所填数据不得交叉、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6.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附件
合肥市众创空间
2019年度绩效评价申报书
众创空间名称:
运营机构:(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合肥市科技局
2020年12月
绩效评价材料真实性声明
我单位声明:本次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客观、准确,不存在虚报、虚构等弄虚作假情况,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合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信息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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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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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主体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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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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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主体性质 |
□事业□企业(□国有、□民营)□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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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级别 |
□级 □省级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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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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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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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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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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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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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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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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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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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在孵创业 团队和企业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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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占当年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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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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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占当年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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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企业当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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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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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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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营业收入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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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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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吸纳就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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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日常工作材料和报表报送情况等: (组织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活动,火炬中心年报等日常工作材料和报表报送情况等,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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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科技局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众创空间填报信息及附件材料真实。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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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孵化场地情况表
2.当年在孵创业团队情况表
3.当年在孵企业情况表
4.在孵企业当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情况表
5.在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情况表
6.在孵企业当年吸纳就业总数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