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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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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是近年来非常热门的科技发展项目之一,认定成功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这不,卧涛小编汇总了合肥市、高新区、经开区、蜀山区、庐阳区、包河区等各区县的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更多关于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材料政策细节欢迎咨询我们。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咨询:15855137731(微信同号)
合肥市:
1、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数据资源局,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总额累计首次达2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数据资源局,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包河区:
对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经开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且当年大数据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高新区:
首次认定为市大数据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税收增长超 20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科技局)
庐阳区:
(一)购房补贴。对于自购办公用房的企业,按照房产购置价格10%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价格以购房合同为准),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房租补贴。对于租赁办公用房的企业,按照房屋租赁价格给予初始落地阶段房租补贴(房租以租赁合同为准),第一年补贴100%房租、第二年补贴80%房租、第三年补贴50%房租。
(三)固定资产投入补贴。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在企业正式运营后,按照开业前装修、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企业运营及人才补贴。对于年度经济贡献500万元以上企业,自正常经营之日起前五年,每年按照不超过企业对区级财力贡献的50%,给予企业运营补贴,同期按照企业高管个人(不超过5人)当年薪资的5%给予人才补贴。
(五)世界500强、国内行业5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企业在庐阳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的,如投资一年以上,按照到位资金的1%给予新设立的企业、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一次性奖励,奖励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世界500强、国内行业5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企业引进的上下游或关联企业,按照被引进企业到位资金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对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鼓励企业上云,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庐阳区企业使用软件开发云服务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八)鼓励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区政府优先向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支持其开发特色应用。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优先安排区级项目资金扶持并进行大力推广;对相关项目在庐阳区落地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大数据企业在庐阳区设立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对被认定为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对符合《庐阳区关于进一步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支持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对其创业项目给予基金投入、创业资助、“借转补”等方式支持;对大数据企业引进的“专精尖”人才,给予公租房、人才公寓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住房支持。
蜀山区:
1、对新引进的世界 500 强、国内行业 20 强(或细分行 业前 10 强)大数据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给予“一 事一议”支持。(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
2、租用蜀山经济开发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新落户大数 据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 万元以上,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每月 24 元/平方米、17 元/平方米、12 元/平方米 租金补贴。如果第二年、第三年,年综合税收达到其租用面积 1000 元/平方米,可继续享受房屋租金每月 24 元/平方米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蜀山经济开发区)
3、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
4、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 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智慧城市场景应用示范,由区内企 业(机构)主导研发,经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 知识产权,经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研发完成并首次上线运营的 项目,给予研发费用 50%奖励,高不超过 30 万元。(执行部门: 区数据资源局)
瑶海区:
1、培育新增大数据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
2、鼓励大数据企业开展场景应用创新。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在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大健康等领域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对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场景应用产品,经认定研发完成并首次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当年度只享受一次该项扶持政策)。(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
肥西县:
1、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对已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县数据资源局)
2、对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县数据资源局)
巢湖市:
1、鼓励经合肥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经合肥市级备案,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总额累计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3、对在我市带动就业达到50人以上,并与员工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数据企业,一次性予以20万元奖励。
4、对新落户大数据企业,租用巢湖市内办公或生产用房的,自经营满一年起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每月2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租金补贴,租金补贴金额不超过合同规定的租赁价格。对办公用房进行装修的大数据企业,按照高不超过200元/平方米、总额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
5、对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在巢湖市直接投资且当年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累计投资额50%和30%的一次性奖励,高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企业高管按个人所得税巢湖市级留成部分,给予适当奖励。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及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合肥市;
(二)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所;
(三)企业主营业务需在下列范围内:
(1)大数据存储;
(2)大数据采集与管理;
(3)大数据分析与挖掘;
(4)大数据呈现和应用;
(5)传统产业大数据融合。
(四)前项主营业务在(1)至(4)范围内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大数据产品(或服务)销售收入占公司年度总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2000万且小于4000万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0%;
(3)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4000万小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4)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2%;
(五)前项主营业务为(5)类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大数据技术产品(服务)采购金额不低于公司年度营业成本的3%,或大数据技术研发费用不低于公司研发总费用的30%;
(六)“信用合肥”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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