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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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合财教〔2017〕979号)及《合肥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合科〔2020〕1号)要求,现将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包括:关键技术重大研发项目、科技小巨人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医疗卫生项目。
二、工作程序
1.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通知要求填写《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准备书面验收材料(1式1份),于2021年2月5日前报送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审核(具体时间以属地科技局通知为准)。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应认真审核项目验收材料,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验收材料报送至各对口业务处室。
3.项目验收工作由归口业务处室负责,委托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材料要求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任务书、任务书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
3.项目执行情况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科技报告(技术研制报告);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决算报告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其他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验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模板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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