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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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备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通知辖区内(本单位)所设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备案,填写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备案信息表(附件2)、登记机构及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包括前期已备案和新增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备案信息(包括纸质版、PDF扫描件和word版)请于2021年2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