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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应符合这些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3-5  浏览次数:1024

江苏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为对象,示范一个或多个地理标志保护。江苏省想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应符合以下四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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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条件: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应当具备四项条件:
一是经过地理标志认定,示范区内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在3年以上。
二是具有产业优势,知名度高,产业规模较大,年销售额或出口额较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者数量达区域内生产者总数的60%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区域内相关产业产值的60%以上。
三是规范诚信守法,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监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四是持续政策保障,示范区保护对象所属领域应为政府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持范围,出台明确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督促考核和激励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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