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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申报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奖励补贴汇总

文字:[大][中][小] 2022/9/26  浏览次数:621


鄂州市申报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奖励补贴等有关内容整理如下,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进行申报。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

一、项目类别

2022年度市级前资助科技计划项目分为:揭榜制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建设专项、技术创新专项和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等4个类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针对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帮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推进产业创新。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依托各类创新平台,广泛集聚创新资源,加快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三)坚持绩效优先。建立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鄂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院所、医疗机构、行业组织等)。

2.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技术力量强,财务制度健全,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主体应具备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自筹资金与申请市拨经费比例不低于3:1,其他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市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1。重点支持研发投入以及配套基础建设投入大的项目。

4.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能承担和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往年度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5.优先支持军民融合类科研项目。

6.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实施截止日期统一为2024年9月30日。

 

四、支持范围

(一)揭榜制科技项目

围绕攻克“157”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取得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的标志性技术、产品和服务。经前期技术需求征集以及审核,遴选出的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见附件1)。

揭榜方应为国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校等实体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揭榜方根据项目需求具体内容(见附件1),积极与需求方进行对接。需求方应认真对待揭榜方的申请,双方要加强沟通,达成共识。需求方如遇到多家揭榜方申请,自主确定最终的合作对象。需求方确定揭榜方后,应共同制定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见附件2),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揭榜方与需求方的对接在线下完成。

支持额度为50万元

(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专项

1.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聚集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建设,面向光电子信息、大健康、智能等领域,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的技术熟化、中试放大、产业化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示范应用。重点支持武汉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与产业化。

支持额度为20-30万元

2.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专项。聚焦提升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鄂州功能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提供科技成果对接、技术需求挖掘、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技术合同登记、创新数据统计分析等创新服务,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支持额度为10万元

(三)重点研发专项

1.技术创新项目(高新社发领域)。对接融入武汉“光芯屏端网”“大健康”等产业,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攻克一批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建设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的单位开展技术攻关。

支持额度为20-30万元

2.技术创新项目(农业农村领域)。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特色种业、武昌鱼等重点领域,加强与武汉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开展绿色、优质、高效、安全农业技术的研究攻关和推广示范,增强农业农村现代化科技供给。

支持额度为5万元

(四)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

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开展科学前沿探索、科研课题研究。主要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团队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本行业的创新性基础研究、科学探索以及关键技术问题研究。重点支持人才团队依托市级(含)以上创新平台开展科研项目,项目应已在本单位内部立项,并能保障研发经费。

支持额度为5万元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使用个人账号在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上自主申报。新单位先注册单位账号,待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再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各推荐单位重点核查项目真实性,并在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7:30。

3.形式审查:各业务科室在系统中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17:30。

4.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向推荐部门报送纸质材料1份(需盖章),由推荐单位向市科技局统一行文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

5.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围绕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立项评审。

6.实地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区域平衡原则,提出拟立项清单和经费安排计划,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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