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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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财政局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商务部分)》(合商法〔2020〕37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服务外包)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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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的事后奖补项目为《实施细则》第105条 “鼓励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规模发展”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年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额达到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下同)、5000万美元、8000万美元,且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对年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达到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下同)、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且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服务外包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对2020年服务外包总执行额在全市排名前十位且实现增长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四)对2020年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在全市排名前十位且实现增长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上述奖励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根据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统计,2020年全市服务外包在岸执行额增速为21.4%,离岸执行额增速为39.7%。总执行额及离岸执行额排名根据系统统计结果排序为准。)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法
1.通知属地申报企业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2.请对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同时对企业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予以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系统),并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三个平台均需审核查询)。
3.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含对申报主体的信用核查情况)向市商务局推荐,同时须在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需将推荐文件(一式二份)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胶印成册,加盖骑缝章)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送至市商务局。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21日,逾期不予受理。地点:合肥市商务局重点处,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10楼1017室。咨询电话:63538674。
(三)申报材料
1.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并填写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2019年度、2020年度在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中服务外包执行数据截图(由系统管理端截取;2019年度商务部业务系统核准的执行额为0或2020年新注册企业仅需提供2020年度执行金额数据截图)、执行额数据和增速情况的文字说明;
4.“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2);
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
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的规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市商务局受理材料时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以及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等进行复核(申报企业(单位)提供相关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不齐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以上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各申报企业应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附件1
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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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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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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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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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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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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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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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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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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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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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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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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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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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鼓励电子商务规模发展 □鼓励商贸企业大力发展新零售和无接触配送 □鼓励服务外包在岸、离岸业务规模发展 □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 □支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给予商贸企业防护用品费用补助 □支持互联网+家政服务业 □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支持企业“走出去” □支持合肥水运港发展 □支持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 □支持合肥航空港发展 □支持电子商务扶贫 □支持标准化家政服务站创建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支持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 □支持夜间消费高质量发展 □支持餐饮企业发展及特色街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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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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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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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2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序号 |
填报信息项名称 |
填报说明 |
是否必填 |
填报内容 |
1 |
项目支持年度 |
指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年度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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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单位)名称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中华人名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机构名称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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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类别 |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团体(单选) 其他组织机构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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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15位)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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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机构代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不含横线,9位)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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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税务登记证号 |
《税务登记证》的税字号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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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企业填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填报自然人姓名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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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号码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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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
指联系人手机号码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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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专项资金名称 |
指涉企专项资金的名称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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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申报项目名称 |
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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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建设地点 |
指项目建设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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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项目所属产业 |
参照后附的“产业大类分类表”选填本项目所属产业分类名称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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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项目报审级次 |
指项目报送审核级次。可填报:省级、XX市本级、XX县(市)区(或开发区)。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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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项目合作单位 |
项目合作的单位名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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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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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项目申请金额 (万元) |
主管部门项目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持的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主管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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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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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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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贷款卡号 |
银行颁发的贷款卡编号 |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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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
建设项目贷款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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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项目贷款银行 |
建设项目贷款银行名称 |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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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项目简述 |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多300字) |
企业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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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备注 |
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多100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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