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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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作为高质量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与中医药融合发展的旅游新业态,是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快速发展,推进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是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是重要途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合肥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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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定义
依托中医药旅游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赏、游览、度假、休憩、疗养、科考、科普、文化娱乐等旅游产品,体验中医药文化,能够促进旅游者身心健康水平提升的旅游场所。
二、评定标准
安徽省地方标准《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评定规范》(DB34/T 3200—2018)
三、评定时间
2021年11月中旬开展验收评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健康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文旅部门和卫健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大力推进旅游与中医药的融合发展,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将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培育纳入本地区旅游业发展和中医药发展的整体布局,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广泛动员,注重成效
要动员当地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中华老字号名店以及名胜古迹、温矿泉、博物馆、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等单位,积极参与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创建工作。要组织做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评定规范》(DB34/T 3200—2018)和《中医药健康旅游要求》(DB34/T 2765—2016 )的宣传工作,指导各创建单位对标施标,将创建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抓出成效。11月中旬将组织验收组对首批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进行现场验收,达标单位将颁发“合肥市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牌匾,纳入全市旅游精品线路推介范围。
(三)规范管理,保障到位
要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的规范管理,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的监督机制,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引导市场公平竞争。要将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评定奖励纳入当地文旅产业政策给予奖励,积极鼓励中医药行业更多企业参与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
各地请于4月9日前,由文旅主管部门负责将本地区遴选的创建单位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件1)和加盖两部门公章的汇总表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市文旅局资源开发处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市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创建单位名单汇总表
填报县(市)区、开发区文旅主管部门(盖章): 县(市)区、开发区卫健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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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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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生态型、人文型、体验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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