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合肥高新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及第二批事后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15  浏览次数:937

按照《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20〕6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及第二批事后奖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1.《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此次申报条款为第123条、第125条、第127条、第128条、第130条至第134条、第136条至第138条事后奖补文化旅游相关内容。本次申报的事后奖补项目实施起始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参照《2020年合肥市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申报单位所在地的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项目。
1.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按系统提示填报材料。

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封面见附件3),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文体处1201室。其中,合肥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单独另附一份,申报单位盖章不装订。申报材料中的专项审计报告必须由市审计局公布的中标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参见合肥市文旅局通知公告栏置顶《关于公布文旅产业政策项目申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通知》)。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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