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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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时间、认定条件及申请材料、认定奖补等内容,有不懂的地方或者想要咨询申请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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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市级综合孵化器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3.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且资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
4.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5.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
6.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市级专业孵化器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第六条前5项条件;
2.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4.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企业入孵条件及孵化时限要求: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流程
1. 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登陆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提交申报材料。高校建设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由运营主体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所在高校向辖区科技部门出具推荐函,由运营主体按程序提交申报材料;
2.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将审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负责对县区科技部门推荐的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申报材料及其信用记录进行复核,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认定(备案)为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市科技局对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每三年进行复审,复审工作按上述认定备案条件和程序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
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时间
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应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每年1月20日前,按要求向辖区县区科技部门提报上一季度、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运营发展相关情况及数据,经县区科技部门审核后,季度材料首月20日前、年度材料每年1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认定条件发生变化的,需在3个月内向所在县区科技部门报告,经县区科技部门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向市科技局报备;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向市科技局提出取消资格建议。
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补贴补助
1、合肥市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的奖补。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孵化一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创客数以及孵化毕业的企业数、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结合税收贡献度和运营成本,市(县)先行奖补,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肥东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补贴补助
对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绩效考核优秀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再给予最高 20万元奖励。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孵化一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蜀山区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补贴补助
每年对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 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瑶海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补贴补助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申报主体管理团队 20 万元、10 万元一 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备案的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申 报主体管理团队 10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包河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补贴补助
对当年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补;已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市级考核优秀的,按照其考核得分,对排名前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万元奖补,对排名前三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万元奖补。
庐江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补贴补助
对新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认定(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对租用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生产研发用房、并在县科技部门备案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实际租用面积且最多不超过200平方米,及当年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每月不超过5元∕㎡标准给予房租补贴。
长丰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补贴补助
新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
对新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入孵企业,给予每月15元/m2的房租补贴,补贴总面积不超过200m2,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肥西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补贴补助
1.认定奖励
兑现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孵化高企奖励
兑现内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孵化一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3.毕业企业补贴
兑现内容: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毕业企业,按其上年度对地方贡献的10%,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巢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补贴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对在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年度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