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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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正在开展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申报时间截止于2021年5月31日前。关于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认定流程以下将一一为你盘点,对政策有疑问的地方也可以直接咨询卧涛科技指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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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按照建设内容及所起作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四种类型申报。申报主体侧重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教学科研单位。本次认定将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在《认定办法》要求的基础上,侧重遴选运用互联网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现代种业和耕地保护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保障长江禁渔等当前“三农”工作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信息化技术装备的创新研发主体。
江苏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流程
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将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执行,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类主体(含中央直属单位、级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等)提出的申请,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及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报农业农村部。
(二)每个省份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中央直属有关单位、级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每家可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不占省份推荐名额)。超出数量限制的,按推荐名单排序核减。
(三)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条件、评分标准严格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终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发布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并授牌。
江苏省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要求,申报主体须提交申报书及辅证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材料应包括正式报送文件、申报主体申报书、辅证材料及专家初审意见(一式三份,附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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