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高新区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22  浏览次数:1391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精神,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决定开展2021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

一、申报重点

参照《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清单(2020年)》,重点突出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石墨烯材料、3D打印合金粉末、非晶合金及其他新材料的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自2020年10月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

2. 申报产品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首批次新材料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入“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事项,选择首批次新材料评定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省内示范应用单位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一致。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

2.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7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至高新区管委会13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后续将对申报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有关文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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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
销售合同清单 对应销售发票清单 
用户名称 合同编号 产品数量
(     )
金额
(万元)
序号 用户名称 发票号 日期 产品数量
(      )
含税金额
(万元)














































































































注:为便于评审验证和统计,表格格式采用EXCEL格式;数量下方()中填写新材料计量单位,比如吨、千克、平方米等;合同或发票中含有多个产品的,仅填写申报评定的新材料产品数量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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