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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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庆高新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庆高新发〔2020〕14号)和《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高新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庆高新管办发〔2020〕7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度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4月8日-4月23日
二、申报流程
企业对照《安庆高新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庆高新发〔2020〕14号),按照《安庆高新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庆高新管办发〔2020〕71号)申报要求,认真编制资金申报材料,报送政策对口部门。
三、申报要求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真实报送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套取资金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责任企业今后一律不得申报中央、省、市、区各类奖补政策资金,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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