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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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0〕62号)。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申报领域、申报条件、有关要求见附件1。
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30日前报送拟申报省产业创新中心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5日前将组建方案及汇总表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发至邮箱1762918865@qq.com)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325室经贸局产业协调处。
代理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