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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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合肥企业50强、安徽企业100强的企业申报时间截止于2021年5月25日前。现在一起来看看2021合肥企业50强暨 制造业企业30强、服务业企业20强、建筑业 企业20强、农业企业20强、行业领军 企业10强申报资格及程序详细的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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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格
(一)2021合肥企业50强申报资格
凡在合肥辖区内注册二年以上(含二年)、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可以申报。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我市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我市的企业可以申报。
属于我市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如在合肥的母公司已申报,其在合肥的子公司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不可申报。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的各类企业,可申报2021合肥企业(综合类)50强排序。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的制造业企业,可申报2021合肥制造业企业30强排序。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人民币的服务业企业,可申报2021合肥服务业企业20强排序。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的建筑业企业,可申报2021合肥建筑业企业20强排序。
2021合肥农业企业20强分为三类进行申报排序:农业加工企业10户,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可申报;农业流通企业5户,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可申报;农业生产企业5户,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的可申报。
2020年度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位列全国同行业前三位,在行业内有较强影响或实力的企业可申报2021合肥行业领军企业10强排序。
(二)2021安徽企业100强申报资格
凡在安徽辖区内注册二年以上(含二年)、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不包括在皖外资、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也不包括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烟草公司),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我省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我省的企业可以申报。
属于我省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母公司已申报,子公司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不可申报。
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5亿元人民币的各类企业,可申报安徽企业综合类100强排序。
为鼓励更多企业申报,安徽制造业企业100强和安徽服务业企业100强不设营业收入门槛。有意申报的企业可参考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往届发布的榜单数据。
(三)2021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资格
申报2021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应分别达到260亿元(人民币)、70亿元(人民币)、40亿元(人民币)。
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 80 亿元 (人民币)的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矿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可以同时申报中国企业前1000家。
(四)凡申报合肥企业50强排序的企业,符合安徽企业100强、长三角企业100强入围标准的,由市企联推荐报送省企联。
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类型和条件,对照上述年度营业收入入围标准,填报《2021合肥企业50强申报表》(附件1) 。《2021合肥企业50强填报说明》见附件3。2021合肥企业50强暨制造业企业30强、服务业企业20强、建筑业企业20强、农业企业20强和安徽企业100强、安徽制造业企业100强、安徽服务业企业100强的申报均用本表。
符合2021合肥行业领军条件的企业填报《2021合肥行业领军企业10强申报表》(附件2),
符合中国企业500强申报条件的企业需要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申报,线上登陆中企联合网网站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和信息;线下将纸质申报材料直接邮寄报送中国企联办公室。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应包括:申报表原件、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确认的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未能提供财务报表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是真实可靠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排序
主办单位按申报企业的申报数据,集中进行数据汇总、分析,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以营业收入数额大小依次排定位序。
(三)发布
今年下半年,合肥市将召开2021合肥企业50强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1合肥企业50强暨制造业企业30强、服务业企业20强、建筑业企业20强、农业企业20强、行业领军企业10强榜单及合肥企业进入安徽企业100强、中国企业500强、长三角企业100强名单,并在有关媒体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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