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庆市组织申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4-26  浏览次数:1183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严格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为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农产品加工、食品、服装、危险化学品、中药材初加工原则上不推荐。工业“四基”、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优先推荐。
二要符合申报要求。各地推荐企业数不超过3家,按先后顺序排名,超出推荐名额的,一律不予受理。指导申报企业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完成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工作,网上填报必须与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
三要加强审核把关。各地经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核实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并形成推荐文件。

四要遵守上报时间。请各地经信部门须于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见省文件附件2)、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每个企业一式五份)、佐证材料(胶装成册,每个企业提供2份)报市经局(中小企业办),逾期不候。各地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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