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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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工作的通知》(皖农办机函〔2021〕85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项目资金30万元,已经由《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21﹞140号)》予以下达,主要用于支持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装备配套方案和生产经营模式,加快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全程机械化发展水平。现就2021年省农机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建设3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示范面积共计10000亩,可由新型农民经营主体联合参与实施。
二、实施条件:优先选择农机化发展基础较好,农机装备(有育秧工厂、侧深施肥装备优先)齐全、社会化服务开展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实施主体: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含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承建。
四、申报对象: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申报对象为满足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的新型农民经营主体。
五、申报时间:2021年4月28日—5月7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结束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评审结果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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