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省开展2022年度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2-24  浏览次数:1442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规〔2020〕6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项目兑付范围

(一)新申请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项目已从“安徽省‘三重一创'项目管理系统—制造业贷款贴息项目”平台申报,并经银行确认。

2. 贷款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并已发生利息的制造业贷款项目。本次贷款贴息期限为自贷款发放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延续申请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2021年已获批贷款贴息的项目(见附件1),至2021年3月底项目贷款未结清,并继续发生利息的项目。本次贷款贴息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申请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项目贷款合同名称须与项目批复名称等材料保持一致,原则上不支持企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贷款,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确实用于制造业项目建设,银行提供详细的说明后,可纳入贴息支持范围。本次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40%,省、市(县、市、区)各按50%分担。

二、申报材料

(一)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汇总表(附件2)

(二)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银行确认表(附件3)

(三)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申请报告(附件4,延续申报项目无需提供)

(四)佐证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 银行借款合同;

4. 银行放款回单;

5. 项目核准(备案)、开工证明(土建施工现场照片或设备采购佐证材料)等;

6. 承诺函(附件5)。

三、有关说明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对照项目支持范围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并出具项目真实性承诺,于3月10日前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窗口资金类事项端口申报,并将申报材料(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二份,含电子带光盘)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


附件:1.2021年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补助项目表

2.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汇总表(分市汇总)

3.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银行确认表(分企业填报)

4.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申请报告(参考)

5.承诺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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