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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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 〔2019〕49 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办〔2014〕18号)、《关于印发<滁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滁市监发〔2019〕88 号)、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能力,现就兑现市级知识产权相关政策(部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QQ:2885169026
一、兑现政策内容
(一)《滁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1. 对获得"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管理组织团队,分别一次性资助 1 万元、0.5 万元、0.5万元。
2.对年度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 10 件以上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不含授权前转入)。
3.对企业通过 PCT 途径申请国外发明专利,每新获得受理一件给予一次性资助1万元;每新获得授权一件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不超过 2 个或地区)。对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的企业,每件一次性资助 0.5 万元(不超过 2 件注册证)。
4.对本市权利人在知识产权案件中胜诉的。按 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资助,其中国内维权不超过 2 万元、涉外维权不超过 10万元。
7. 对我市开展专利导航、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的单位,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 30万元、10万元。
9.知识产权专员为所在单位每注册 1件商标,奖励 200 元;每申请1件发明专利,奖励 200 元; 每授权1件发明专利,奖励 400 元。
10.对在我市新注册的经过知识产权局备案并获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 10万元、2 万元。
11. 对在我市代理发明专利申请、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达50 件、100 件、200 件、300 件及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不单独统计),分别一次性资助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30万元。
(二)《滁州市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十一、开展专利权质押反担保贷款融资而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用,据实予以资助,每件高不超过1万元。
二、兑现流程及要求
1、规范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要对照相关政策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如实备齐申报资料,及时向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所有申报复印件的原件需交所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退回。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信用审查、汇总上报,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后,填报知识产权政策兑现汇总表(附件 5)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在申报截止日后5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科(同时提交各项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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