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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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肥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东政〔2019〕4号),根据《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2019〕12号要求,现将经乡镇(园区)初审、县发改委复审和县联合审核小组审核,拟兑现2020年肥东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上台阶政策奖补资金的项目进行公示,本内容公示期5天(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肥东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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