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阜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7/12  浏览次数:152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导向、凝聚、激励等功能,推进我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落实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有关部署,现就开展2022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阜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

 

(一)申报程序

 

1.企业在自评基础上自主申报,参加申报的企业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

 

2.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有关现场进行初步审核,在合格企业中择优推荐到市应急管理局评定。

 

3.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各地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考评、审定。对拟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命名表彰。

 

(二)申报标准

 

申报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应根据《阜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条件”且自评不低于95分,填写《阜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4),上报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审核。

 

(三)申报材料

 

申报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示范企业申请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报告、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安全绩效情况,以及评价标准要求的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相关材料。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推荐时要出具初评意见。

 

装订格式:

 

材料封面为:“XX(企业规范名称)申报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材料”字样。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1.目录:列清全册材料各项名称及页码范围;

 

2.示范企业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应包括企业历史沿革,现状和组织机构,员工数量、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配备情况;主要生产方向、产品、生产规模等。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行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要附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

 

6.企业自评表;

 

7.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

 

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9.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安全理念、安全制度、安全环境、安全行为等。

 

须提供近 3 年来没有发生死亡和一次 3 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3 年来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说明等,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高危行业领域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须提供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单复印件;

 

10.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11.其他反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的材料,包括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宣教活动、职工教育培训、获得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方面表彰奖励等情况。

 

以上申报材料要保证真实、清晰、完整,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申报数量

 

今年申报推荐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数量各县(市、区)分别为3-5家,市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分别为1-2家。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企业在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同时还需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731日。

 

二、全国、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

 

(一)推荐标准

 

申报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单位,应根据《安徽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附件2)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条件”且自评不低于95分,填写《安徽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5)。

 

申报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按照《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附件3),在年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填写《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6)。

 

(二)推荐申报材料

 

全国、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示范企业申请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安全绩效情况,以及评价标准要求的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相关材料。

 

推荐申报材料参照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格式进行装订。

 

(三)推荐方式及时间。采取企业申请,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初审,市应急管理局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申报标准和要求,查阅资料台账,开展现场核查,并对拟推荐申报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统一报送到省应急管理厅。中央、省驻阜企业同时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的审核结论意见。

 

申报材料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使用U盘存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715日。

 

三、全国、省级、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

 

(一)复审申请。命名到期的全国、省、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附件10)自主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材料包括全国、省级、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表(附件789),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近3年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效果、成果;近3年来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所做的工作等;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材料。

 

装订格式为:

 

1.封面—标注***(企业规范名称)全国、省或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材料;

 

2.目录—列清全册材料各项名称及页码范围;

 

3.示范企业复审表;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5.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应包括企业历史沿革,现状和组织机构,员工数量、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配备情况;主要生产方向、产品、生产规模等;

 

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行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要附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

 

7.企业自评表;

 

8.3 年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理论创新,形成的特色模式,产生的成效、成果,以及近 3 年来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所做的工作。

 

复审企业须提供近 3 年来没有发生死亡和一次 3 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3 年来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说明等,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高危行业领域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须提供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单复印件。

 

(二)审核方式。复审材料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初审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安徽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阜阳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查阅企业资料台账,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拟提交复审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复审意见。中央、省驻阜企业和市直企业还需提交集团公司总部审核意见。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

 

复审申请材料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使用U盘存储,复审申请全国、省级示范企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715日,复审申请市级示范企业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731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安全文化建设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扎实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荐等各项工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把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应急管理局将把创建结果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相关建设要求、评定标准和实施方案进行自评,实事求是,严谨认真,并做好相关检查和验收的准备工作。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严格考评,择优推荐,坚持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推荐申报,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并负责通知辖区内已命名企业按时参加复审。

 

(三)加强动态管理。获得命名企业由所在地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获得命名企业每年 1 31 日前应当向所在地的应急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效期为 3 年,期满未提出复审申请的或复审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工作总结的,自动失去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各地要强化日常跟踪检查,对不再符合评定标准、条件要求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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