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大观区2021年民生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文字:[大][中][小] 2021-5-12  浏览次数:1221

为切实抓好2021年民生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安庆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大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1日—5月13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2、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要求;
3、有3年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历;
4、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培训对象三年的能力。
5、自愿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管理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农民培训任务,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认定程序
1、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发布申报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及遴选评分标准。
2、按照要求,自愿申报承担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培训机构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送材料时验原件),及评分标准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分标准择优遴选确定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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