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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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省市2021年民生工程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关于申报2021年叶集区就业见习基地及征集见习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数
2021年叶集区计划开发154个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见习期为3至12个月。
二、见习基地的申报与认定
(一)在叶集区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申报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区人社局2018年、2019年、2020年已审核确认并予以授牌的见习基地无需重新申报。
(二)用人单位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报就业见习基地: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见习基地的申报程序。区就业中心负责受理见习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 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3. 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4.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见习基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申报材料报至六安市叶集区社保大楼一楼5号窗口,经区就业中心初审,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过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就业见习申请
(一)见习对象。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就业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均可向区就业中心提出就业见习申请,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二)申请程序。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向区就业中心提出申请时,需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并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等。
四、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根据见习基地上报的见习岗位需求,区就业中心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二)举办见习供需对接活动。区就业中心负责组织就业见习报名和岗位对接工作。岗位对接在尊重见习人员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专场洽谈会等方式,帮助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双向选择。
(三)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并将就业见习协议书原件及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区就业中心审核备案,备案资料作为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的重要依据。
五、见习补贴的标准
对见习期间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区财政根据见习人数,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根据见习人数,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带教老师指导管理费。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上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人社部门负责按月将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六、工作要求
(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2019年、2020年已授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于5月31日前上报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二) 见习基地应遵守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
(三)见习基地要使用社保卡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期满,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购买证明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市场就业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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