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巢湖市大数据与智能应用竞赛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5-28  浏览次数:137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战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决定开展第二届巢湖市大数据与智能应用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激活新动力,赋能新发展。

二、竞赛目的

激发各类主体创新热情,强化创新发展意识,促进传统工业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壮大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巢湖市总工会 巢湖市数据资源局

承办单位:巢湖市数据资源局工会

同时设立第二届巢湖市大数据与智能应用竞赛组委会,具体人员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巢湖市数据资源局,卫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竞赛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四、赛题方向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中遇到的痛难点问题,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征集创新应用解决方案或成熟发展模式。

1.工业互联网方向:

重点征集工业设备标准化规模接入、工业企业5G商用、边缘智能、生产系统数字孪生、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工业数据资产安全可信认证和防护等创新应用解决方案。

2.智能制造方向:

重点征集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管控、购销经营、制造服务等关键环节,提供基于高普适性、高应用价值的基础共性、行业通用等工业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解决方案。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5月28日至6月30日):选手填写报名表(附件2)送至巢湖市数据资源局4楼数据管理中心,也可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jzyglzx@sina.com)。联系电话:82623823。

(二)方案提交(7月1日至7月31日):选手根据竞赛要求规范编制参赛方案。参赛方案在报名时可以同步提交,最晚提交时间截止至7月31日。初赛时,选手以PDF电子档、纸质文档(签字或盖章)方式向大赛主办方提交参赛作品。决赛时,选手需提供参赛方案的PPT展示材料,也可运用宣传视频、成型产品等其他形式丰富作品展示。

(三)初赛(8月上旬):竞赛评审组对选手提交的参赛方案进行评审。初赛结果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数据资源局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四)决赛(9月上旬): 决赛分为评委评分(占90%)和观众投票(占10%)两个环节,每位选手的参赛时间为25分钟(方案陈述展示15分钟、专家和选手互动问答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赛对象

在数据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有成功案例或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拥有智能工厂、智能生产线的本市工业企业,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的大数据企业,可提供工业互联网创新解决方案的高校或团队,在发挥数据核心驱动作用、创新场景应用等方面有创新想法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七、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符合竞赛其中一个或多个赛题方向。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八、作品提交要求

提交的参赛作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

1.参赛产品介绍:名称、背景、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场景,核心优势等。

2.解决方案介绍:技术架构,功能描述,方案创新性、通用性、开放性等。

3.商业价值分析:市场分析、竞争分析、盈利模式、市场策略等。

4.应用成效:解决方案应用情况和应用价值、应用投资回报、部署周期、可推广性等。

5.团队组成:核心成员履历、团队核心资质和优势等。

(二)作品介绍PPT或演示视频

展示产品/解决方案的主要内容、效果等,帮助评审专家直观了解参赛作品。

(三)其他

可以辅助展示产品/解决方案的其他各类方式方法。

九、评审原则

主要从以下方面评审参赛作品:

1.技术方案(创新性、开放性、可行性、完整性等)

2.商业模式(市场需求、市场策略、盈利模式、竞争力、应用情况等)

3.应用成效(应用价值、投资回报、易用性、可推广性等)

十、奖项设置

此次竞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参与奖若干名。一等奖奖金为6000元,二等奖奖金为4000元,三等奖奖金为2000元,优秀奖奖金为1000元,参与奖奖金为500元。

对于在巢注册成立企业的职工荣获竞赛一等奖的将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巢湖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对于在巢注册成立企业的职工获得二、三等奖的由市总工会授予“巢湖市金牌职工”荣誉称号。对荣获一、二等奖的在巢注册成立企业的职工,优先安排参加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对于获奖的优秀方案或项目将面向全市进行宣传推介。

项目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1 8129   QQ:2885218105

十一、公示与举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赛实行获奖作品公示和举报制度。

初赛与决赛获奖作品将在巢湖市数据资源局大厅和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周期一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巢湖市数据资源局举报。

附件:1.第二届巢湖市大数据与智能应用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doc
    
  2.第二届巢湖市大数据与智能应用活动报名表.doc
   
   3.解决方案编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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