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合肥全市十佳种粮大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9-8  浏览次数:1524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我市粮食绿色高质量发展,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今年农民丰收节期间表彰“2021年全市十佳种粮大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流转耕地不少于1000亩,连续从事粮食生产5年以上,无耕地抛荒、非粮化、非农化现象;

2、积极开展绿色优质粮高质高效试验示范,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方面成效显著,示范带动效果明显;

3、推进全程机械化生产,有机械化育插秧、粮食烘干等服务设施齐全,社会化服务规范、能力强,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群众口碑好;

4、推广绿色生产技术,积极开展“减肥减药”试验示范,在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种植绿肥、推广侧深施肥、秸秆还田、农药(农膜)包装废弃物回收等方面成效显著;

5、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全产业链建设,在粮食冷链仓储保鲜、加工、品牌营销等工作成效显著;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无政府、社会组织、新闻媒体负面通报,无被列为非诚信人现象,无其它不良记录及影响。

二、推荐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乡镇推荐、县级审核、市级认定、媒体公示”的程序评选“2021年全市十佳种粮大户”。

1、个人申报。在县乡广泛宣传发动、农民普遍知晓种粮大户积极参与的基础上, 组织本地种粮大户按要求自主申报。

2、乡镇推荐。对照市里申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由所在乡镇政府向县(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

3、县级审核。县(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平时对种粮大户掌握情况,对乡镇推荐的种粮大户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县(市)农业农村局文件上报,附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1、时间要求。915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局

2、申报材料。需上报县级推荐文件、2021年全市十佳种粮大户申报书的PDF资料,原件留在县农业农村局备存。

3、推荐名额。四县一市每地推荐申报2位种粮大户,申报对象超额不予受理。

 

合肥十佳种粮大户评选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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