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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奖励补助和申报条件支持政策

文字:[大][中][小] 2021-6-9  浏览次数:1153

2021年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奖励补助和申报条件支持政策汇编整理,想要申请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的朋友们,欢迎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那么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具体细则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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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属产业领域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或为规上工业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申报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 800 万元以上,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或近 3 年每年销售收入增幅达 15%以上;

符合江苏省“双创人才”企业创新类相关申报要求。

2.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的专家个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前在我市工作累计不超过 2 年,引进后能在申报单位连续全职工作 3 年以上,申报单位给予年薪不低于 30 万元(税前);

 在本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 D 类及以上人才的认定标准或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专家在企业领衔承担明确具体的研发项目,项目研发周期不超过 3 年,且完成后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培养出相应技术骨干。

3.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的专家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组成,人数为 3—5 人。其中,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心成员应均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时团队带头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核心成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

团队成员申报前在我市工作累计不超过 3 年,引进后能在申报单位连续全职工作 3 年以上,申报单位给予团队带头人年薪不低于 30 万元(税前);

团队成员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 D 类及以上人才的认定标准或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团队成员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关联性或互补性,合作研发项目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符,项目研发周期不超过 3 年,且完成后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填补市场空白,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设立院士工作站、省级以上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企业专家工作室的,综合评价时予以倾斜。

5.已获得南京市级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和团队,原则上不再纳为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对象。企业引进的专家个人为外国籍,或引进的专家团队主体为外国籍的,申报按照“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执行。

二、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奖励补助支持政策

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专家个人和专家团队,分别给予 100 万元、300 万元项目资助,由市级财政与享受资助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财政按 1:1 负担,江北新区全额承担。资助经费按到岗资助、结题验收 6:4 的比例分两期拨付。未入选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的区(园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专家个人和专家团队,分别给予 50 万元、150 万元项目资助,由区(园区)承担。

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的专家个人和专家团队,纳入《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扶持范围,享受相应类别人才安居政策;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人才计划、职称评定等。

三、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监督管理

设立企业专家工作室的企业是企业专家工作室建设管理主体,负责制订企业专家工作室管理制度,编制工作室项目开发计划,为在岗专家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企业为工作室配套的人才和项目经费不低于市、区(园区)财政资助总额。

企业专家工作室资助经费应专款专用,市级财政负担部分按规定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相关区(园区)。经费主要用于研发项目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其中,项目管理经费(如: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项目团队人员经费(如:劳务费)须在资助资金总额 40%以内安排使用。

设立企业专家工作室的企业须与所在区(园区)签署资助协议,认真执行协议条款,严格按照规定列支项目资助经费,并实行单独核算。

企业专家工作室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 12 月底前向所在区(园区)报告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及区(园区)定期对企业专家室工作及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评定不合格或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建立失信惩戒和退出机制,按规定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企业专家工作室应在挂牌后三年内完成申报时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并提请终期验收。对同一企业财政不重复补贴。

上述就是2021年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相关细则内容了,有该项目申报意向的南京市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小编这边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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