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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奖励申报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1-6-15  浏览次数: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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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奖励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包括省内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报主体须为在安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中德两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申报书详见附件2、3、4、5)。
2、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12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受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合作的项目。
3、各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试点示范项目的推荐工作,合肥市推荐总数不超过6个,其他市推荐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各市推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不超过2个。相关方向已获得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直管县试点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上述就是2021年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相关内容了,想要申报该奖励资金的安徽省朋友们,欢迎联系小编咨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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