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批黄山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7-4  浏览次数:1261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助力林农持续增收。根据新修订的《黄山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批黄山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获得第九批黄山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市级龙头企业(复审企业),以及符合《细则》规定相关条件的涉林企业(新申报企业),均可申报第十批黄山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复审企业填写并提交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新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参照《细则》执行,并提供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加盖骑缝章、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政策代理指导热线: 0551-65300258,QQ:2885060173

下一篇:项目申报规划

三、具体要求

1、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要求,广泛摸排遴选,积极推荐新增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尤其是林下特色中药材等种植、森林调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经营主体。各地新增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则上不少于2家。

2、各地对申报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和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名单上报市林业局科技产业科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