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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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蔬菜和生猪供应工作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20〕1号),根据《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合农〔2021〕31号)精神,用好合肥市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完成合肥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巢湖市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合肥市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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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合肥市级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进一步加大种猪和育肥猪存栏量,保障全市生猪产能持续增长。经研究,决定利用2021年合肥市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对我市规模养猪场进行补助,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1年度合肥市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132.92万元。
二、补助对象
2020年1月份以来从市外引进种猪和育肥猪的我市境内设计存栏500头(含)以上规模养猪场和实施规模养猪场新(改、扩)建项目单位。
三、支持范围
规模养猪场新(改、扩)建、生猪补栏和生猪良种引进。
四、补助标准
1、规模养猪场新(改、扩)建。择优支持规模养猪场开展饲养圈舍新建或改、扩建。圈舍采用钢架多层保温大棚结构,新建或改扩、建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圈舍采用钢架彩钢瓦(土瓦)砖墙结构,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项目支持饲养圈舍采用纵向机械通风、湿帘降温等相应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满足生产要求。每个场安排合肥市级奖补资金20万元,养猪场自行配套不低于20万元。
2、生猪补栏。一年内一次性补栏50头以上,按100元/头标准进行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生猪良种引进。引进祖代或父母代种猪一年内一次性分别达到5头和10头以上,按2000元/头和1000元/头进行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五、申报程序
1、规模养猪场新(改、扩)建项目。由规模养猪场自行申报,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和企业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由所在乡镇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按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2、生猪补栏。育肥猪引进场需提供购销合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及申报单位相关资料等,跨省调运需提供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申报材料由所在乡镇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3、生猪良种引进。种猪引进种源场必须是祖代场(含)以上,需提供种源企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引种证明(祖代种猪需提供系谱资料)、购销合同、检疫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及申报单位相关资料等,跨省调运需提供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申报材料由所在乡镇初审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六、资金拨付
1、规模养猪场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结束后,经审计、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2、申报生猪补栏和生猪良种引进奖补资金的,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后,按程序予以兑现奖补资金。
3、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合肥市级奖补项目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以申报先后顺序给予奖补,资金使用完毕该项目自行结束。
本方案由巢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