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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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巢湖经开区《安徽巢湖经开区科技创新贷业务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开发区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安徽巢湖经开区2021年度符合“科技创新贷”业务企业名单及核定贷款额度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示期为3天(2021年 7月13日—7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开发区财政局联系。
附件:安巢经开区2021年度“科技创新贷”业务审核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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