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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计划归档申请条件费用

文字:[大][中][小] 2021-7-15  浏览次数:942
    


申请归档范围:

 

经省科技厅或科技部立项,有省级财政拨款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申请归档内容: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书、任务书或合同书、验收(结题)材料,其中验收(结题)材料包括验收或结题申请表、验收证书、项目总结(报告)、技术报告、成果相关证明资料、财务报告(其中省财政资助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提交资金支出专项审计报告;50万元以下的提交财务收支决算报告)等。项目档案必须是原件和定稿,其载体与记录材料具有耐久性,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署手续完备。

 

申请归档时间:

 

每年1月初,档案馆主动协助机关各职能处室,清理和汇总上年下达、验收的科技计划,并于3月底完成上年度归档计划项目档案的接收工作。对于未能按期归档的项目,归口职能处室需书面说明原因并落实具体归档安排,相关单位或个人依法不得拒绝移交项目档案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


申请归档条件:
(一)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完整、准确、系统,其制成材料应有利于长久保存。
(二)非纸质文件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三)各职能处室应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的移交,以及上年度已完成的项目的验收(结题)材料的移交。
(四)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及验收(结题)材料的纸质材料均要按照科技计划项目下达批次和项目表顺序排列,同时移交一份电子目录。
(五)涉密的科技计划项目材料需标明密级,单独移交。
(六)材料移交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填写移交清册表,经移交、接收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归档。
(七)对于各类该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评估或评标结果的专家原始记录,由厅各职能处室整理,根据需要移交档案馆。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9855109227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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