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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又来了!2021年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项目新申报条件事项

文字:[大][中][小] 2021-7-27  浏览次数:1468

一直受苏州市是企业关注的新型研发机构新建项目开始申报了,又引起了一波热潮,本次申报现开展2021年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申报享受的补助有,在政策支持方面,《实施细则》分新建和绩效补助两类给予支持:对于新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在三年建设期内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地方政府投入等情况分期分档给予高达1000万元支持,并对经费使用范围进行明确;准备申报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项目可以咨询:198 55108 681.绩效补助类,对建设期满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其发展状况和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最高20%,高达500万元的支持。
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项目申报条件:

1、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著名科学家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本地龙头骨干企业设立。实际运营时间不少于半年,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苏州。

2、以技术研发服务为核心,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

3、建设期内新增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其中研发经费支出占比不低于50%。

4、拥有开展研究、试验、服务等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建设期满机构自行购买、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财政资金购买、委托其管理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5、人才团队结构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固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

6、建设期内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信息表、《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申请书》、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3、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新建申报工作采取属地化原则,各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组织和初审,汇总后一并报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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