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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2021-8-3  浏览次数:1027
    

 

申报范围:

1.省示范平台具有多种服务功能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色服务功能,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

 

2.信息服务功能。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法规、技术、质量、标准、人才、市场、物流、管理等信息服务。

3.技术服务功能。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信息化应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创新资源共享、技术成果转化、创新成果推广等服务。

 

4.创业服务功能。为创业者和创办3年内的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策划、政务代理、创业场地等服务。

 

5.培训服务功能。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风险防范、技术和创业等培训服务。

 

6.融资服务功能。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

 

滁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三)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

(四)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六)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75%以上。

 

 

 

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9855109227
咨询Q Q:28810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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