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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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科技成果登记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合肥市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注册,注册分为申请单位注册和申请个人注册两大类,申请个人注册分项目负责人和自然人两类。具体注册根据系统提示逐步进行。关于2021年合肥市科技成果登记申报的范围、条件的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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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成果登记办理范围:
1.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成果,开展项目验收时必须同步登记;与该项目资助有关的后续成果,应及时补充登记。
2.非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技术标准、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符合登记条件的,鼓励其登记。
3.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此登记范围内。
合肥市科技成果登记办理条件:
1、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
2、各类自选及横向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
3、申请单位为科研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4、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5、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6、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