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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内容提前了解 申报程序一并解读

文字:[大][中][小] 2021-8-27  浏览次数:1235

为什么要提前了解2022年安徽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内容呢?俗话说:不打无准备的仗,提前了解项目知识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申报成功率更高。小编根据往年经验预计2022年安徽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将在2月开展。那么企业申报需要了解哪些程序呢?相关政策内容和申报程序盘点如下

一、示范内容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面向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着眼消费、着力供给、着重创新,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培育可复制推广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新平台,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我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详见附件1)。

(三)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真实性,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检查和业务指导。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市(合肥、蚌埠)各可额外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优先享受有关政策支持,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组织信息消费城市行、开展信息消费技能培训、举办信息消费论坛、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信息消费馆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五)建立名单动态调整机制。项目承担主体如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书面报备。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申报材料分享: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项目申报及企业项目规划免费咨询电话:13339105710 (微信同号)固话:0551-65318129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徽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基础内容 更多政策细节和想要了解的可以直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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