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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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的工业类中小企业。宿州市盆友想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流程如何?申报的奖励政策有哪些?关于这些,可直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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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奖励:
(一)优先向省推荐认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按有关规定择优给予奖补。
(三)优先推荐争取省有关政策支持。
(四)优先在培训提升、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服务。
二、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的条件为:
1.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工业类中小企业。
2.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着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1%以上。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1. 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 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流程:
1、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愿向所在辖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
2、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企业全部予以实地核查。审核合格者,由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汇总,提出初审意见,以正式文件纸质形式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人员在对各县区、园区推荐的企业现场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80%)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提请局党组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其为“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