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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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9〕254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区推荐、市级审核,拟认定“安徽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长丰县陶楼镇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巢湖飞天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中南高科锦祥智能制造产业园、合肥驿淘互联网产业园”为“2021年度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0—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向市人社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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