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省组织开展2022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1-5  浏览次数:1380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决定开展2022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参照《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清单(2020年)》,重点突出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石墨烯材料、高性能增材、非晶合金及其他新材料的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
  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自2021年4月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
  2. 申报产品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签字盖章)。中央在皖、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
  2. 各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县(区)要求100%核查,市级要求50%核查,对申报材料严格初审,包括申请报告书、销售合同及发票、检测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如无,在申请政策兑现时提供)、查新报告等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新材料产品的创新点等。现场核查和材料初审通过后,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3. 首批次新材料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入“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事项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应用单位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一致。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4. 请各市、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2月18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文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政策代理免费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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