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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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科技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19年、2020年、2021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详见附件1)。合肥市的国家高企应按照国家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国家高企应尽的统计义务。纳入高新区统计的企业通过高新区审核填报,填报要求以高新区通知为准。
二、填报流程
(一)填报方式
1.下载并认真学习《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转移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使用说明》(附件3)。
2.高新技术企业前往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按照附件1和2流程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火炬统计调查年报。
3.企业登录账号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号密码与国家高企认定网一致),凡是之前在科技部火炬中心注册过的企业用户(包括所有的高企、去年纳入统计的非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等)可以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直接登录(通过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统计员手机号),均无需在政务服务平台上重新注册,只需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即可。
(二)报送要求
1.网上填报。企业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火炬统计调查报表,填报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修改警告项及错误项,警告项请逐条填写原因。
2.纸质报表。2021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报送经系统打印的带有“火炬”水印的纸质报表。纸质报表一式1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于2022年3月31日前按附件4清单将年报上报市科技局高新处。
(三)报表填报时限
企业填报时间:2022年3月10日前。
系统审核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3月20日,请企业于3月20日前登录系统,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相关数据。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3月30日前。
三、注意事项
(一)火炬中心填报系统定时关闭,请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请认真核对企业填报信息,确认企业本身是否上市(母公司上市不等同于自身上市),上市代码需与上市类型一致。
(三)企业填报时,应注意财务数据的单位和币种等(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四)企业是否与国家统计报送一套表,选择2“否”;科技项目概况表中的活动类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选择3“试验发展”。
(五)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须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
合肥市国家高企统计年报报送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高企年报上报纸质材料清单
1.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带章纸质报表1份;
2.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3.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4.对于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5.已撤销企业清单(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6.未撤销企业错警因说明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域、错警内容及错警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