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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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丰县科技型企业“科创贷”业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2020〕9号)精神,现将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1.时 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 点: 县科技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519室);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二、申报条件
(1)经与县科技局、财政局签订合作的金融机构;
(2)经县科技局推荐申请科创贷的企业;
(3)结清“科创贷”利息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担保机构“科创贷”担保费补贴
申报材料:
1.长丰县科创贷(担保公司)担保费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科创贷”担保合同;
3.“科创贷”放款通知书。
(2)银行“科创贷”贷款补贴
申报材料:
1.长丰县科创贷(银行)补贴申请表(附件2);
2.“科创贷”借款合同复印件;
3.“科创贷”借据复印件;
4.“科创贷”结清凭证复印件;
(3)企业“科创贷”利息补贴
申报材料:
1.长丰县科创贷(企业)贴息申请表(附件3);
2.长丰县“科创贷”申请表复印件;
3.“科创贷”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复印件;
4.“科创贷”贷款借据复印件;
5.支付银行利息回单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2份,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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