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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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高质量政策》”)、《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线上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0〕9号,以下简称“《线上经济政策》”)、《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发改部分)>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21〕551号,以下简称“《高质量政策实施细则》”)、《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线上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20〕1410号,以下简称“《线上经济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市财政局关于产业政策兑现最新要求,现对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及支持线上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部分条款组织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政策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高质量政策》《高质量政策实施细则》《线上经济》《线上经济政策实施细则》明确:
(一)《高质量政策》第10条: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企业新建(购置)、改造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1.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当年度物流企业对物流信息平台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累计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附项目备案文件、项目完成投资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材料;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度物流信息平台相关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5)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6)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2.对企业新建(购置)、改造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当年度企业对新建(购置)、改造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累计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附项目核审备、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文件,以及项目完成投资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材料;
(4)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运营情况证明材料、图片;
(5)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度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6)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7)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二)《高质量政策》第23条: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
1.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升规并首次纳入联网统计直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退统再入统的企业)。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当年财务状况年度表(F103表,须在全国联网统计直报平台中下载pdf版);
(4)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5)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2.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此次不组织申报)
(三)《线上经济政策》第7条: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对线上经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在肥新成立(子)公司,择优给予企业一次性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申报条件:上一自然年度,线上经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在肥企业除外)在肥新成立(子)公司。其中龙头企业须符合以下标准:龙头企业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50强、中国数字经济50强(以相关权威机构最新公布排名为准)。
申报材料:
1.线上经济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3);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经营情况、专利及品牌情况),发展前景(未来5年市场空间和市场份额、未来发展趋势等)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龙头企业排名、龙头企业与落户企业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5.企业落户的证明材料(包括与县区签订的落户协议、办公场地的购置或租赁等相关材料);
6.线上经济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4)。
(四)《线上经济政策》第13条:支持物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创新升级,对推广成效较好的企业,择优按设备和软件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1.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 等经营模式创新,成效较好的企业;
2.上两个自然年度申报企业在“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中投入的软件、冷链相关设备费用(以下简称“相关投入费用”)累计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线上经济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3);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经营情况),发展前景(未来5年市场空间和市场份额、未来发展趋势等)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情况,主要包括:“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建设情况,先进性和创新性,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的客户评价和社会荣誉,示范特色及推广应用价值,未来发展规划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上两个自然年度申报企业相关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4.线上经济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
首先,通知企业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上传申报材料(如首次申报需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企业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予以初审,同时对申报企业是否具有失信行为进行审查(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三个平台均需审核查询)。最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出具申报文件(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需经县区审核过的),于3月10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贸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