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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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和《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商务部分)》(合商法〔2020〕3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开始组织2021年支持商务发展政策部分跨年度条款申报兑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通知所列政策条款原则上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完成注册后,订阅申报通知,在申报通知板块中查找需要申报通知,进入后参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电子版,上传申报材料。),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将经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商务局。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款及申报资料
申报条款: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具体内容:(1)支持各类会展。全国性巡回展览和国际性、全国性展览每1万平方米奖补30万元,单场不超过200万元;专业类展览每1万平方米奖补15万元,单场不超过150万元;消费类展览每1万平方米奖补10万元,单场不超过100万元。上述展览单场室内面积须至少1万平方米。其中,全国性巡回展览、专业类展览、消费类展览奖补三次的,从第四次开始按奖补金额的60%补贴。注:全国性、国际性展览第一年举办按照全国性巡回展览和国际性、全国性展览奖补标准执行,再次举办按照专业类展览奖补标准执行。
(2)支持申报会展国际认证。会展企业或举办的展会项目,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一次性奖补30万元。
(3)支持会展企业、机构落户。对新落户的会展企业、机构且举办展览的,新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5%且每平方米不超过8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3年平均支付,累计不超过50万元;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按核定房租的20%进行奖补,连续3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以上政策不同时享受。
申报条件: 1.会展奖补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展览项目的主办单位,或受主办单位书面委托的承办单位。一个展览项目由一家单位负责申报。
2.国际认证奖补 申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项目主(承)办机构、组织、企业或专业场馆。
3.会展机构落户奖补 申报主体为市外新落户我市的会展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在我市设立注册资金150万元(含)以上并在我市纳税的组展主体,从下一年度起,可申请购房或租房奖补。
申报材料:为方便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核展工作,项目采取预申报与正式申报相结合方式实施。
一、会展奖补 :1.合肥市展会项目报告表; 2.展览总体方案(包括安保方案、应急预案等); 3.《服务业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4.“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6.合肥市会展信用承诺书; 7.市级财政会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委托书(主办单位委托承办单位申报,如适用); 8.公安机关出具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9.场馆方出具的结算面积清单(展后提供); 10.举办展览项目的批准文件(如适用); 11.全国巡回展及国际性、全国性展览主办机构相关材料(如适用); 12.参展商信息登记表(如适用,国际性、全国性展会; 13.展位图(如适用,全国巡回展、国际性、全国性展会); 14.其他相关材料。
二、国际认证奖补:申报主体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含中文翻译件)等。
三、会展机构落户奖补:申报主体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纳税,购房或租房合同及银行记录,在我市举办展会等材料。
申报途径: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2份)。
三、其它说明
(一)相关要求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20〕6号)和《2020年合肥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商务部分)》(合商法〔2020〕37号)文件为准。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做到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