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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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智秘〔2022〕68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科智〔2021〕9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2022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价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4日-4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省科技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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