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合肥高新区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实施方案(试行)

文字:[大][中][小] 2022/4/16  浏览次数:1571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企业上市服务的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合肥高新区率先探索实施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本方案所指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为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内容包括企业基础登记信息,以及报告期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资质/资格信息等。涵盖部门包括区经济贸易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税务局、区人事劳动局、区应急局、公安高新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

二、试点范围

合肥高新区试点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代替行政合规证明,试点范围包括对外投资领域行政合规证明;市场监管(含质监、食药监)领域行政合规证明;税务(含社保缴纳)领域行政合规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合规证明;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合规证明;消防安全领域行政合规证明;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合规证明;城市规划土地管理领域行政合规证明。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仅限于拟国内外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等,并注册在合肥高新区的企业。

2.线上申请。企业向合肥高新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上市办")签署查询授权并提交申请书(附件)。

申请 材料需提 交 盖 章 扫描件, 发 送 至 上市 办邮 箱

3.办理回复。上市办审核通过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后,转由区经贸局向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查询并获取《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将与申请书一同加盖上市办骑缝章后,交由企业签收。

4.办理时限。上市办正式受理企业提交的申请后,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保障机制

1.根据国家及合肥关于"双公示"工作要求,合肥高新区

试点部门将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大数据中心,并对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确保应归尽归、全量共享。

2.依托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即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代替合肥高新区试点部门开具的行政合规证明,打印出的信用报告可通过"核验码"进行真实性验证。

3.如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记录信息的, 参照失信行为严重程度认定标准和修复条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予以判断,并通过合肥市"信用合肥"平台申请修复。

五、附 则

1.本方案由合肥高新区上市办负责解释。

2.以上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另行处理。

3.本方案自发布日期起实施,试行一年。试行期间,行政合规证明仍可按原流程办理。试行期满后、上市办将总结评估提出进一步推广意见。

4.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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