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稳企助企实现良好开局九条政策》(建筑业部分)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4/18  浏览次数:1381

按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稳企助企实现良好开局九条政策》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稳企助企实现良好开局九条政策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受理2022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稳企助企实现良好开局九条政策相关条款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开始日期为2022年4月14日-4月24日。

二、申报要求

本次政策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需在“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一码通”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三、政策申报条款和申报材料

政策第5条: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政策内容:对选用区内建筑业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的业主单位,房产项目按建筑面积每1万平方米8万元、工业项目按区级财力贡献(起点≥100万元)20%给予奖励。

申报条件:①房产项目和工业项目业主单位(企业);②房产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定。③工业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源自该项目区级财力贡献≥100万元。

申报材料:①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9);②施工总承包合同;③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纸;④完税和产值确认证明表。

2.政策内容:对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且产值和纳税增幅同比正增长的,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即申即兑。

申报条件:①注册地在经开区管辖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7月1日后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②符合统计部门条件规范纳入建筑业企业统计名录库。

申报材料:①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9);②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政府部门网站公告。

注:申报材料涉及建筑业产值的,提交安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C204-1表(今年及去年一季度)。涉及完税证明的,提交税务所属期间证明。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

申报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申请表→《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其他申报材料。每页须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整体以一个Pdf文档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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