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资讯

通知!2022年湖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时间材料和申报条件要求

文字:[大][中][小] 2022/5/26  浏览次数:901

以下将为大家具体介绍2022湖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时间材料和申报条件要求等内容,需要具体咨询或者申报的咨询渔渔为您免费解答说明!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


湖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

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湖北省内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附件1)《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附件2)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试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文化技术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湖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请各企业结合实际,于88日前完成申报。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汇总推荐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815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湖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流程程序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服务事项”找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注册填报。各申报企业应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提交待审核。

2.提交书面资料

企业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5)按要求装订成册,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和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电子文件存入光盘,报送至所在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内企业将材料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纸质材料一式3份、光盘1份)。各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所辖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推荐,同时填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6),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连同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企业报送材料清单

1.企业注册登记表(见附件3);

2.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见附件4);

3.企业法人代码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科技奖励证明等,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来自于客户或其他市场主体的评价或证明材料);

5.企业职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

7.企业上一会计年度(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注明服务项目名称、收入来源[离岸/在岸]、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金额、实际收入金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应按银行结汇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付相关合同和结汇单的复印件;属于直接转包业务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

 

百度统计(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