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22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2/6/13  浏览次数:1265

为切实加强2022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进一 步推进我市"新网工程"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明 确项目申报要求,市供销社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马鞍山市 2022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按 规定程序申报。

 

马鞍山市市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免费咨询:

1985510813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马鞍山市2022年度市级"新网工程"

 

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市级"新网工程"项目建设,根据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马供〔2018)48号)(以下简 "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有一定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项目建设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

2、项目申报主体供销社所占股权(折算后)不低于10%;

3、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马鞍山市范围内基层社、农民专业 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业生产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涉农企业;

4、企业法人失信,取消申报资格;

5、申报主体必须申请并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6、重点支持近两年新建项目,所申报项目在申报前已建成。同一项目已获得其它各级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重点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2022年项目扶持重点:

1、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点的新建、改(扩)建项目;

2、"农超对接"和农副产品展示展销项目;

3、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冷链物流项目;

5、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6、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产销一体化建设项目及农业社 会化服务配套基础设施新(扩)建项目;

7、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项目;

8、农村电子商务建设项目。

、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7月底前由县供销社统一将本地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市供销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1、2、3、4,可在市社网站下载, 需在相关栏目内认真填写项目实施相关内容),需经县供销社和 县财政部门初审并盖章,三区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社初审。

(二)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提供如下材料:

1、2020年和2021年项目单位负债表、利润表和统计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2022年市级"新网工程"项目责任书》(以下简称《项目责任书》,见附件3);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信用信息证明材料、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和项目工程审计报告、项目申报总投资的80%以上的税务发票和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佐证材料、项目建设过程相关图片料。

4、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

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四、有关要求

(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 ,实地查看有关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可靠;同时要对项目申报单位在"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提供征信证明。

(二)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 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取消该企业今后申报资格。

(三)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 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专项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单独 核算,妥善保存相关会计资料并配合市供销社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四)市供销社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将组织专项检查,发现“报大建小"、虚列支出等,以及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或绩效评价,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该县或相关承建单位下一年度"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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