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新产品鉴定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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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申报企业和复核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二)对于已列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和复核企业分别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报送县市区经信局,经县市区经信局同意推荐后,于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填报必须与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二)审核把关。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核实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妥善保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留存1份备查。
(三)报送要求。请各县市区经信局于6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和附件4)、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每个企业一式4份)、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2,每个企业一式2份),佐证材料(见附件5,胶装成册,每个企业提供2份)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四)其他事项
1.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于6月22日(周三)上午10时举办线上培训班,请各县市区积极组织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扫描二维码,参加此次线上申报辅导。
2. 请各县市区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重点将专注工业“六基”领域,“补短板”“填空白”的创新型企业推荐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