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黄山市开展第八批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2021-3-2  浏览次数:993

现将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对于壮大特色产业、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作用突出,并纳入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地务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二、各地要结合特色产业发展,有机对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涉林企业等方面,根据申报认定要求,按照复审企业应报尽报、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以上的原则,广泛摸排,积极申报,不断壮大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加快推进用绿活绿步伐。

 

三、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政策性强,各地要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并汇总,于4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市林业局。

 

政策代理咨询热线:0551-6530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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